解讀《關于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關于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的通知》精神
2020-06-05 12:30:08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強化對穩企業金融支持的要求,提高金融政策的“直達性”,經國務院同意,2020年6月1日,人民銀行聯合銀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簡稱《延期還本付息通知》)和《關于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信用貸款支持通知》)。
此通知是進一步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國家出臺的又一個具體“實招”,對于當前疫情下特殊時期的中小微企業有著積極的意義。下面筆者擬就《延期還本付息通知》涉及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在執行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做一定的探討,僅供同仁參考。
一、中小微企業
(一)政策享受的主體、期限
《延期還本付息通知》的覆蓋面并非是全部企業,而是僅限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下同),按照“應延盡延”要求,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
另外,對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和大型國際產業鏈企業(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企業的貸款,可由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所以,中小微企業在通知的執行過程中,應具體對照自身情況執行,并掌握時間節點,做好還款統籌工作,保持好信用的延續,為今后的發展做好準備。
(二)享受政策的前提條件
《延期還本付息通知》強調,對于普惠小微貸款,只要企業提出延期還本付息申請,根據商業原則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諾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就應當予以辦理,并合理安排還本付息時間,避免集中到期。
“確保就業崗位基本穩定”是中小微企業享受該政策的前提條件。言下之意,也就是對于那些沒有擔當精神,隨意讓工人下崗失業的單位,銀行有權拒絕。
(三)確保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政策的實施是既要讓眾多中小微企業得到實惠,但又不能搞“大水漫浸”的局面,實實在在讓一些信用好、有科技含量、發展前途的中小微企業得到扶持,快速發展,同時也讓一些信用不好的企業自生自滅,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信用水平。
所以,中小微企業應在平時的生產經營中始終保持良好的信用水平,這是發展的基礎與保證。否則,即使國家有好的優惠政策,也很難享受得到。
(四)要有確實可行的還款計劃
延期還本付息只不過是針對當前中小微企業資金困難的局面而采取的一種補救措施,以時間換空間,但絕不是讓中小微企業最終不還款。
所以,中小微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情況,切實制定好還款計劃,以避免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壓力太大的局面產生,影響信用。
二、金融機構
(一)嚴格執行通知的精神,積極宣傳,讓更多中小微企業得到實惠做出自己應盡的貢獻。
通知要求執行的金融機構不僅包括五大國有銀行,還包括所有股份制銀行和地方法人銀行,涉及面之廣,前所未有。它目前已是當前金融機構的一項“政治任務”,務必執行到位,落實到實處。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之間其實就是水與魚的關系,誰也離不開誰。救中小微企業,其實也是金融機構的一種自救行為。因此,各個金融機構一方面要嚴格執行通知的精神,另一方面要積極宣傳,讓更多的中小微企業得到實惠,度過難關,做出自己積極的貢獻。
(二)發揮履職擔當精神,“應延盡延”,提高政策的覆蓋面。
通知要求:“應延盡延”,提升政策覆蓋面。對于普惠小微貸款,只要企業提出延期還本付息申請,根據商業原則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諾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就應當予以辦理,并合理安排還本付息時間,避免集中到期。
關鍵時刻看擔當,特殊時期,特殊考驗,各個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履職擔當精神,提高政策的覆蓋面,讓更多的中小微企業受益。
(三)做好風險應急方案。
中小微企業的生命總體還是“脆弱”的。延期還本付息一方面是中小微企業受疫情的影響,另一方面也與自身的經營管理有著很大的關系。在政策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很難搞清楚真正的原因。因此,金融機構對于每一個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的企業,務必加大貸后回訪的頻率,密切關注其生產經營情況,同時實施專項臺賬專項管理的措施,做好應急方案,以防止系統性風險的產生。
三、擔保機構
(一)積極配合好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做好“延期還本付息“工作的實施。
在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方面,擔保機構發揮了不可缺少的作用。對于“延期還本付息”涉及擔保機構的,擔保機構應責無旁貸,繼續發揮“杠桿”、“支點”的作用,積極配合。
(二)要做好延期反擔保手續的落實工作,防止反擔保手續“落空”現象,造成擔保風險的產生。
風險是擔保機構的靈魂和核心。在延期還本付息過程中,擔保機構既要做好扶持、幫扶的作用,又要做好自身的風險防范,如反擔保手續的落實工作,防止反擔保手續“落空”,造成擔保風險的產生,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具體需注意,原先抵押、保證是否有效,保證人愿意繼續保證的書面承諾書,抵押人繼續同意抵押的承諾書,借款合同應依然是原來的合同號,而不是“貸新還舊”等。
(三)可酌情降低擔保費,以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
對于申請延期還本付息的企業,資金本來就很緊張,擔保機構可以發揮有責擔當的精神,酌情適當降低擔保費,以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讓中小微企業切實感受到服務,為今后更好的合作打好基礎。
(四)要切實做好保后監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保后監管是擔保機構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延期還本付息的企業,要適當加大保后回訪的次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盡量將問題扼殺在“搖籃”之中。